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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对原租入的门面房翻修完毕并可使用,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用327 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7 000元,甲公司将全部不含税装修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 3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 000贷:银行存款 327 000已知:装修工程改变了门面结构,装修后的剩余租赁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针对甲公司会计处理请问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该调增还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相应的金额。

王雯| 提问时间:09/0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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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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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该项装修费应在剩余租赁期36个月内摊销,2023年度可税前扣除金额为$300000÷36×6=50000$元。而甲公司将300000元全部计入2023年管理费用,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000-50000=250000$元。
祝您学习愉快!
09/0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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