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合同约定一年缴纳一次房租1万元,但是实际上两年缴纳一次房租2万元,没有开具发票的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是一次性申报2万元增值税?还是分两年进行申报,每一年申报1万元?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此合同约定一年缴纳一次房租,虽实际两年缴纳一次且未开发票,但仍应按合同约定,每年确认1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分两年进行申报,每年申报1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此合同约定一年缴纳一次房租,虽实际两年缴纳一次且未开发票,但仍应按合同约定,每年确认1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分两年进行申报,每年申报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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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6:03

丢了玉兔的嫦娥 

09/09 16:26
上面题目中的增值税修改为房产税,怎么确定销售额?

于老师 

09/09 17:51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一年的租金收入即1万元,按照1万元缴纳1年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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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玉兔的嫦娥 

09/10 16:06
租赁业务预收款,就是如下:租赁合同约定2025年1月,一次性预收2025全年租金,对吗?如果2025年全年租金在2025年12月一次性缴纳,这算不算预收?上面两种缴纳方式,在增值税和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方面有哪些区别?

于老师 

09/10 16:07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2025年1月一次性预收2025全年租金属于预收;2025年12月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不算预收。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区别:-增值税:若1月预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即1月),需一次性纳税;若12月缴纳,按正常租赁期确认纳税义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与收款时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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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1月一次性预收2025全年租金属于预收;2025年12月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不算预收。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区别:-增值税:若1月预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即1月),需一次性纳税;若12月缴纳,按正常租赁期确认纳税义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与收款时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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