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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的10万已经在7月退还了,也就是不能抵扣进项了,7月应按税额70万,那这里在计算城建税及附加时为什么还要减10万呢?

586182| 提问时间:09/1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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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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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增值税期末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企业,其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在计税依据中扣除。A公司6月账面期末留抵税额10万元符合政策,已在7月全额退还,所以在计算7月城建税及附加时,要从应纳增值税70万中减去这10万。具体计算如下:-城市维护建设税:\((70-10)\times7\%=4.2\)万;-教育费附加:\((70-10)\times3\%=1.8\)万;-地方教育附加:\((70-10)\times2\%=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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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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