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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69)第十题。您好老师,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转让给领一企业也可以扣除吗?书上说的是无偿给政府和公用实业单位

15237278731| 提问时间:09/15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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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金融硕士,会计师,税务师
已解答2017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可以。根据规定,只有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或者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其成本、费用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无偿转让给另一企业不符合可扣除的条件,所以成本、费用不能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09/15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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