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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住宿开的专用发票,由于支付优惠,报销金额少于发票金额,进项税额需要相应转出吗

十九妈妈| 提问时间:10/11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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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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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需要按实际报销金额调整进项税额的抵扣部分。解释:如果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1000元(含税),其中进项税额为90.91元(假设税率为9%),但实际报销金额为800元(含税),则进项税额的可抵扣部分应按实际报销金额计算。此时,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为:$$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left(1-\frac{实际报销金额}{发票金额}\right)=90.91×\left(1-\frac{800}{1000}\right)=90.91×0.2=18.18元$$因此,需将18.18元进项税额转出,剩余72.73元可正常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10/11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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