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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取的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包装物销售的消费税为什么不计入税金及附加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即视同销售,需缴纳消费税。但押金本身属于“或有负债”,并非当期实际实现的收入,因此不能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该科目用于核算当期已实现收入对应的税费)。缴纳的消费税应先从“其他应付款”中冲抵,因为押金原本是暂收款项,待包装物退回时需退还。若逾期未退回,押金被没收后,才转化为企业的收入,此时再确认相关税费。这种处理方式符合权责发生制和收入确认原则。
祝您学习愉快!
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即视同销售,需缴纳消费税。但押金本身属于“或有负债”,并非当期实际实现的收入,因此不能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该科目用于核算当期已实现收入对应的税费)。缴纳的消费税应先从“其他应付款”中冲抵,因为押金原本是暂收款项,待包装物退回时需退还。若逾期未退回,押金被没收后,才转化为企业的收入,此时再确认相关税费。这种处理方式符合权责发生制和收入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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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