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税法一,应试指南,P266页,第(3)小问,计算税金时,减掉的1100是什么?时房屋购进的进项还是上个月留抵?为何这里要减除这个1100?另外,这里的契税330为何计算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课程不是这么讲的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减掉的1100是房屋购进时的进项税额。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需要先算出该房产本身应负担的增值税,即整体的销项税额减去相应的进项税额,再以此为基础计算相应的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所以要减去购进时的进项税额1100。关于契税330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这是因为转让旧房时,如果没有给出评估价格,且买房的契税能提供完税凭证,那么该契税准予作为转让环节的税金扣除;若给出了评估价格,买房的契税要理解为包含在评估价格中,不能再单独扣除。本题中买房缴纳的契税330万元,符合准予作为转让环节税金扣除的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减掉的1100是房屋购进时的进项税额。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需要先算出该房产本身应负担的增值税,即整体的销项税额减去相应的进项税额,再以此为基础计算相应的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所以要减去购进时的进项税额1100。关于契税330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这是因为转让旧房时,如果没有给出评估价格,且买房的契税能提供完税凭证,那么该契税准予作为转让环节的税金扣除;若给出了评估价格,买房的契税要理解为包含在评估价格中,不能再单独扣除。本题中买房缴纳的契税330万元,符合准予作为转让环节税金扣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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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