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公司食堂外包给快餐公司的,免费给员工提供工作餐,员工刷卡即可用餐,我公司与快餐公司每月按照刷卡次数结账,这种情况下,车间工人的餐费是否计入制造费用-福利费?如果计入制造费用-福利费,制造费用每月底要结转生产成本科目,最终全部进入产品的成本,而福利费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按工资总额的14%限额扣除的,这就有矛盾了,应该怎么做才对?



车间工人餐费的会计处理:车间工人的餐费可以计入 “制造费用 - 福利费” 。虽然制造费用最终会结转到生产成本,进而进入产品成本,但这并不影响餐费本身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性质。
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包括计入制造费用 - 福利费和管理费用 - 福利费等科目的福利费)是合并计算,以工资总额的 14% 为限额扣除 。如果企业当年总的福利费支出(含车间工人餐费部分)不超过工资总额的 14% ,则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若超过了这个比例,超出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04/22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