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这个题,为什么金融资产公允价产生的计税差异未调整呢



因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对应的递延所得税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非所得税费用,所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法口径利润)时,不调整该差异 。这类金融资产的税会差异,会计上不影响 “所得税费用”,而是直接进 “其他综合收益”,因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税法为准)时,无需考虑它(税法不认公允变动,会计处理也没动利润,自然不调整)
08/09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