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供公司1-2月个人部分社保未计提,直接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现在补计提,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社保?但是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就有余额了,这个怎么处理呢?补计提的分录要怎么做合规呢
补计提个人社保(还原代扣关系)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贷:其他应付款 - 个人部分社保(注:这一步是将原本直接计入费用的个人社保,还原为从工资中代扣的逻辑,此时 “其他应付款” 会产生贷方余额,需下一步冲平)
冲销原错误分录(调整管理费用)借:其他应付款 - 个人部分社保贷:管理费用 - 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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