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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的范畴中,稿酬所得是较为特殊的一类所得项目。近期不少纳税人对其概念、计税方式等存在疑问,本文将为您全面梳理稿酬所得的基本概念、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计算方式以及疑难问题,助您清晰掌握相关税务知识。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 “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点与普通的稿酬所得计税方式存在明显区别。
稿酬所得的预扣预缴计算需要遵循特定的公式和规则,具体如下:
(一)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二)计算方式
(三)举例说明
假设小明 2025 年 7 月时从甲公司取得稿酬收入 3500 元,那么 7 月甲公司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3500 - 800) × 70% = 189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 = 1890 × 20% = 378(元)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存在差异,具体可通过下表对比了解:
项目 | 预扣预缴 | 年度汇算清缴 |
---|---|---|
收入额 | 【收入额 = 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70%】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1)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费用按 800 元计算;(2)每次收入 4000 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 20% 计算。 | 统一为收入减除 20% 的费用后的余额 |
税率 / 预扣率 | 适用 20% 的比例预扣率 | 并入综合所得适用 3%~45% 的累进税率 |
如果公司忘了为您预扣预缴稿酬所得的税款,您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中补充申报,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操作步骤
通过以上步骤,您就能在汇算清缴时对未预扣预缴的稿酬所得进行补充申报,确保自身税务申报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稿酬所得的税务处理涉及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两个环节,且在概念界定、计税方式上有其特殊性。了解这些规则,不仅有助于纳税人准确履行纳税义务,还能避免因税务处理不当产生的风险。希望本文能为您在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上提供清晰的指引,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通过官方渠道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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