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高管个税除了个人专项所得外,是否还有其他合理避税的方法呢?



一.尽量采用实报实销的报销方式
企业高管合理避税最简单的方法是采用发票报销,即差旅费补助、误餐津贴(各20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讯费: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二.提高企业福利降低名义工资
对于企业高管合理避税,还可以与企业达成协商,要求提高福利降工资,即适当降低员工名义工资,同时为员工提供宿舍以及将缴纳的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金额适当提高,从而提高员工福利。
增加薪金收入能满足消费需求,但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工资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就逐步减少。
因此,想办法降低名义上的收入,把个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必需的福利待遇,这样既满足了消费需求,又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
三.有关健康险可抵扣部分个税
根据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目前,已确定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为试点城市,而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广东省选择的是广州市作为试点城市。
2021 11/26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