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家和食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900万元,端午节发放自产产品给员工作为节日礼物,账面价值为50万元,企业同期不含税销售价格为80万元。企业发生管理费用11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 20万元),发生的销售费用595万元(其中:广告费300万元、业务宣传费 160万元、广告性赞助费50万元),发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财务费用2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费5万元。该企业上述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为多少万元?



营业收入=2900+80=2980
业务招待费限额为12万 可扣12
2980*5/1000=14.9 20*0.6=12
管理费用可扣=110-20+12=102
广宣费限额2980*15%=447 可扣447
实际发生300+160=460
销售费用可扣=595-460-50+447=532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02+532+200=834
2021 12/11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