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我们5月份请老师讲课费2000元,她6月2日去代开的课时费。这20000元我是不在7月初的时候申报个税是再代扣(2000-800)*20%=240元。这样处理对吗
是的,那个处理方式对的,2000-800=1200,1200×20%=240元个税。
通常情况下,每月不得超过800元的小计工资减去800元得到的结果,再乘以当月应纳税税率(20%)得到应纳税额。
在这里,请老师的费用2000元,比800元的小计工资多出200元,所以这200元要收纳到下月的税金中,就是说,一月份800元减去当月应扣的税800元,二月就是1000元(800+200)减去800元应扣税款,这样处理原则是每月应纳税额不超过当月应扣税款的额度。
拓展知识:
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可能会碰到不同的税款计算方式,如:
1、每月的应缴税款不得超出500元,以便人们更容易把税款缴纳了;
2、每月应缴税额不超过小计工资的1.5倍,这样可以保障缴税者的基本福利;
3、每月应缴税额超过小计工资1.5倍的部分,其税率会降低,以便减轻负担。
因此,在实际中,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税款所需要遵循的规则,以确保税款能够按时缴纳。
2023 01/21 14:12

00:10:0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