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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能给总结一下计算土增时收入的确认金额计算方法吗?比如什么情况下扣除地价税款,什么情况下直接全额?

莫若琪| 提问时间:11/04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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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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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收入确认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一般计税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采用一般计税方式时,不含税土地增值税收入=含税收入-销项税额=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土地价款)÷1.09×9%。扣除土地价款时需要考虑开发比和销售比。因为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缴纳的税款较多,所以可以减除土地价款。
2.简易计税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之前取得的土地价款建造的商品房,销售时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不能差额扣除土地价款,直接用含税收入除以(1+5%)再乘以5%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征收率较低,所以是全额计算,不需要扣除土地价款。此时,应税收入=含增值税收入-增值税应纳税额。

例如,销售含税收入为5800万元,土地价款为2000万元,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应纳增值税=(5800-2000)÷(1+5%)×5%=180.95万元,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5800-180.95=5619.05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11/04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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