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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息,股息,红利的收入,个人所得税里,一个月的全额交,一个月至一年的减半交,一年以上免征。那这个适用企业的利息股息红利交所得税的情况吗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3 01/26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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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对于企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税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每月的全额缴税,一个月到一年的减半缴税,一年以上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此类收入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税,一般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每月全额缴税,一个月到一年的减半缴税,一年以上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企业收入的利息、股息、红利是接受投资机构、投资者等参股企业投资成立的合伙企业,或者投资金额比较大,超过投资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金额条件,收入的利息、股息、红利仍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关于拓展知识,企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一般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也会受到企业的投资性质、投资金额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选择投资等操作时,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慎重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023 01/26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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