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生产型出口企业本月进项税额80元,申报批准的出口退税额100元,次月进项税额90元,申报批准的出口退税额6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请问这两个月如何作会计分录和纳税申报?
本月:
会计分录:
1、应交税费科目:借:80元,贷:应交进项税额80元;
2、进项税额科目:借:应交进项税额80元,贷:80元;
3、应收税款科目:借出口退税100元,贷:应收进项税100元;
4、进项税额科目:借:应收进项税100元,贷:100元;
纳税申报:根据税法规定,生产型出口企业需要在本月月末前按照完税凭证申报本月进项税额、出口退税额,并于次月月末前申报上月出口发票的有效性。
次月:
会计分录:
1、应交税费科目:借:90元,贷:应交进项税额90元;
2、进项税额科目:借:应交进项税额90元,贷:90元;
3、应收税款科目:借出口退税60元,贷:应收进项税60元;
4、进项税额科目:借:应收进项税60元,贷:60元;
纳税申报:根据税法规定,需要在月末前按照完税凭证申报本月进项税额、出口退税额,并于本月月末前申报上月出口发票的有效性。
拓展知识:生产型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是国家对出口企业的支持政策,但企业需要遵守税法规定,遵守完税凭证的规定,按时申报确定的出口退税额,通过审核后方可得到出口退税额的兑现。
  2023 01/30 03:12

00:10:0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18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