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公司与其他个人共用一个电表,然后电力局开票全开给我们公司了,然后个人不需要我们开票给他,在税务上已经对这部分税金做进项转出了,那账务上做营业外收入不做收入申报可以吗?



在税务上,由公司和个人共用电表并且由公司收取电费,可以采用成本转出的方式,将这部分收入作为成本抵扣,但在账务上还是要反映这笔收入的,所以账务处理的方式只能是记营业外收入,并且不作为收入申报,这样在账务上依然能够反映出这笔收入,但又能够避开税务上个人和公司之间的税金缴纳问题,这样处理也是比较稳妥的。
拓展知识:在税务上,如果出现个人与公司同时涉及电费收入的情况,采取的税务处理方式就是将电费收入作为公司成本转出,不作为收入申报,以抵扣其他收入应纳税额,但在账务上仍然要反映出这笔收入,所以账务的处理方式只能是记营业外收入,作为单独的收入项目。
2023 01/30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