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作业: 设甲国A公司为母公司,乙国B公司为子公司,丙国C公司为孙公司。A公司和B公司各拥 有下一层附属公司股票的 50%,其在某一纳税年度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公司 所得(万元) 所在国税率 拥有下属公司的股份 甲国A公司 200 40% 50% 乙国B公司 200 30% 5 0% 丙国C公司 100 20% 要求计算: (1)A公司,B公司各自可使用的间接抵免税额; (2)A公司、B公司和C公司各自向所在居住国缴纳的税额。 (考虑股息征收预提税的情况,预提所得税10%)。

桐a| 提问时间:2023 04/0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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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悠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正在计算请稍等
2023 04/03 10:38
乐悠刘老师
2023 04/03 10:47
( 1 ) C公司向丙国纳税 C公司纳公司所得税(100x20%)20万元. C公司税后所得(100 - 20)80万元 C公司付给B公司股息(80 x 50%)40万元 丙国课征股息预提税(40x 10% )4万元 (这笔股息预提税由C公司代扣代缴,实际由B公司承担) ( 2 ) B公司向乙国纳税: B公司间接承担的C公司企业所得税税额(20x 40/80)= 10万元 B公司来自C公司的全部应税所得10+40= 50万元 B公司全部应税所得 (200十10+40)=250万元 B公司抵免前应纳乙国所得税(250x 30%)=75万元 B公司的抵免限额 [(40+10)x 30%]=15万元
乐悠刘老师
2023 04/03 10:49
因为B公司直接和间接缴纳的丙国税额为14万元( 10+4= 14万元)小于抵免限额15万元,所以B公司的实际抵免额为14万元。 B公司实际抵免额14万元 B公司抵免后应纳乙国所得税 (250x30%- 14)= 61万元 B公司的税后利润 250-61-14=175万元 (因为B公司间接负担丙国10万元企业所得税、直接负担丙国4万元预提税,向乙国缴纳61万元企业所得税,所以总共负担的税额为61+ 14=75万元) B公司分配给A公司毛股息 175x .50%=87.5万元 乙国课征股息预提税 87.5x10%= 8.75万元 (这笔股息预提税由B公司代扣代缴,实际由A公司承担) ( 3 ) A公司向甲国纳税: A公司所获股息间接承担的B公司和C公司企
乐悠刘老师
2023 04/03 10:50
业所得税税额 [(61+4+10)X87.5/175]=37.5万元 A公司来自B公司的全部应税所得87.5+37.5=125万元 A公司全部应税所得(200+ 125)=325万元 A公司抵免限额 [(87.5+37.5)x40%=50万元 因为A公司直接与间接缴纳的乙国税额为46.25万元( 37.5+8.75=46.25万元)小于抵免限额50万元,所以: 抵免额46.25万元 A公司抵免后应纳甲国所得税 (325 x40%- 46.25)=83.75万元
桐a
2023 04/03 11:11
谢谢老师,辛苦了
乐悠刘老师
2023 04/03 11:11
不客气,满意的话请点个五星好评哦,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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