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2022 年甲企业狱开发一系列新产品,项目开发周期为2年,科研部门提出开发费用预算需 660万元,第一年预算300万元,第二年预算360万元,据预测,在不考虑技术研发费的前提下,第一年企业可以实现利润 300万元,第二年实现利润1200万元,假设所得税税率15%,无其它纳税调整事项,如何重新安排两年的技术研发费用支出,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加计和除利益?.



甲企业两年内的总利润为:
第一年:300万元
第二年:1200万元
总利润为:300 + 1200 = 1500万元
在不考虑技术研发费的前提下,甲企业两年内的总利润为1500万元。
接下来,我们需要考虑技术研发费的支出。根据题目信息,技术研发费用预算为660万元,第一年预算为300万元,第二年预算为360万元。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加计和除利益,我们需要重新安排两年的技术研发费用支出。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加计扣除和除利益的概念。加计扣除是指将实际支出的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通常为50%)加计到所得税前扣除,以减少企业应纳税额。除利益是指将研发费用的某一比例(通常为15%)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进一步减少企业应纳税额。
根据题目信息,我们可以得知在不考虑技术研发费的情况下,第一年所得税为:300 * 15% = 45万元,第二年所得税为:1200 * 15% = 180万元。
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加计和除利益,我们可以将技术研发费用在两年内进行如下分配:
第一年:
加计扣除:300 * 50% = 150万元
除利益:300 * 15% = 45万元
第一年总扣除:150 + 45 = 195万元
第一年应纳税额:(300 - 195)* 15% = 105万元
第一年实际支出:300 - 195 = 105万元
第二年:
加计扣除:(360 - 180)* 50% = 90万元
除利益:(360 - 180)* 15% = 27万元
第二年总扣除:90 + 27 = 117万元
第二年应纳税额:(1200 - (360 - 180)- 117)* 15% = 74.25万元
第二年实际支出:360 -(90 + 27)= 243万元
因此,重新安排两年的技术研发费用支出后,甲企业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加计和除利益。其中,第一年实际支出105万元,第二年实际支出243万元。
2023 10/26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