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审计人员在审查甲企业12月份“长期应付款”明细账时,发现1月3日22号凭证融资租入设备450000元,每月支付租赁费50000元,9月份支付完毕。审计人员分析,长期应付款理应是超过1年的应付款项,而此笔长期应付款却在9个月内支付完成。于是,审计人员调阅22号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一融资租入 450 000 贷:长期应付款--A公司 450 000 所附原始凭证为“临时租入协议”。每期支付租赁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应付款一A公司 50 000 贷:银行存款 50 000 所附原始凭证为支票存根和白条收据。9月30日,在支付最后一笔租金后,甲企业作了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



同学你好
分录不完整
2024 05/06 11:21

84785038 

2024 05/06 11:23
字数有限,谢谢老师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450 000
贷:固定资产一-融资租入 450 000
审计人员审查所有原始凭证后,初步判断甲企业有虚假融资行为。审计人员又到A公司进行调查,原来A公司是甲企业的下属单位,A公司收到支票后又将此款返还给甲企业,甲企业已将此款用于发放奖金。
3.要求
请指出甲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朴老师 

2024 05/06 11:28
甲企业存在的问题:
1.错误的会计处理:甲企业错误地将融资租入的设备作为临时租入处理,并且在会计分录中将融资租入设备的金额全部计入“固定资产-一融资租入”,而实际上应该是分期计入。
2.长期应付款的滥用:甲企业错误地将本应超过1年的融资租赁费用在9个月内支付完毕,并在账面上通过“长期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这不符合长期应付款的定义和使用规定。
3.原始凭证的伪造:甲企业提供的原始凭证为“临时租入协议”,与实际的融资租入行为不符,存在伪造原始凭证的行为。
4.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在支付完所有租金后,甲企业将融资租赁设备的金额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租赁费”,这既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也扭曲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与关联方的不当交易:甲企业与下属单位A公司进行不当的资金循环交易,即A公司收到款项后又返还给甲企业,这种交易涉嫌虚增收入和利润。
6.违规使用资金:甲企业将原本用于支付融资租赁费用的资金用于发放奖金,属于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处理意见:
1.纠正会计处理:甲企业应按照融资租赁的会计准则,重新进行会计处理,将融资租赁设备的金额分期计入固定资产,并相应地调整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2.更正原始凭证:甲企业应提供真实的融资租赁协议,并替换掉伪造的“临时租入协议”。
3.调整会计分录:对于已经错误的会计分录,甲企业应进行调整,将融资租赁设备的金额按照融资租赁的会计准则分期计入固定资产,并相应调整长期应付款和管理费用的金额。
4.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甲企业应规范与关联方A公司的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虚增收入和利润。
5.追回违规使用的资金:甲企业应追回用于发放奖金的违规资金,并按照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使用和管理。
6.加强内部控制:甲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