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现在我这因为一个工程项目,有一个讼诉纠纷。我是劳务公司的会计,劳务公司包塔吊租赁费,因为款项未结清,塔吊租赁公司起诉了建设方单位和我们这个劳务方单位。塔吊租赁公司的起诉依据是我签字但劳务公司未盖章的对账单,建设方和劳务公司都不承认这笔欠款,现在塔吊租赁追加我为被告。建设方所有关于劳务方的欠款都是由劳务公司这边提供,这份对账单劳务公司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还没签字,所以暂未流转到建设方单位去;劳务公司不承认这笔欠款的理由是项目已完工,我已经不再任职,所以我签字的无效(项目是22年4月完工,对账单签字日期是23年3月)。其实我还在劳务公司兼职,这是大把的依据,劳务公司请的律师,意思是说那是是我私下和租赁公司的口头协商,说劳务公司欠我工资未结清,我多写金额,租赁公司承诺给我补付工资。但是我认为事实就是事实,听这个律师的,我风险太大,就是作伪证了。我如何应对这个事较为妥当?



你好,你们劳务公司现在有没有律师,他们怎么说的呀,最好是不要因为影响到个人
2024 05/13 10:14

一只朵拉 

2024 05/13 10:45
劳务的公司律师,让我委托一个律师,让他去替我出庭,他的意思是,因为劳务公司欠我工资,租赁公司和我口头协议,我随便写个对账单数字,他们要到款项了,承诺给我结清我的工资。劳务公司的律师只站在劳务的角度去考虑,把责任推脱到我这里,这纯属是我我个人的行为和公司无关,也要承认我已经不再劳务公司任职的事实,劳务公司的律师就是要赖掉那笔钱。我觉得这样不妥当!!

一只朵拉 

2024 05/13 10:53
我现在都还在劳务公司兼职,而劳务公司的老板让我听律师的。但是我自己分析了一下,那个欠款金额,塔吊公司有太多的依据了,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报停,他们都有依据,所以想赖掉那笔钱,我认为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委托律师,他随意编造理由的话,那么我就会变成作伪证,这个更严重了。我的想法是,开庭的时候说清楚事实情况,我是依据正常流程来审批的,至于这个欠款金额公司认可不认可,还有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审批。可以吗

一只朵拉 

2024 05/13 10:59
塔吊租赁公司开始是想让我做证人,但是因为我在劳务公司任职,所以我肯定不会去做证人,所以他们就追加我为被告,这样我自然就会说出缘由。而现实就是我肯定得照实说出缘由,我任职期间签字的文件代表的是公司,所以最终承担的肯定是公司。其实我现在还在劳务公司任职,所以初心肯定是想配合劳务公司,但是这牵扯到我自己的个人利益,他们公司账户都冻结的,到时候执行我的财产,那我一个打工人就没必要。

王璐璐老师 

2024 05/13 11:15
我的想法是,开庭的时候说清楚事实情况,我是依据正常流程来审批的,至于这个欠款金额公司认可不认可,还有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审批。可以吗一一一可以,按实话来,别到时候上个班纠结在这里事情里面去了

王璐璐老师 

2024 05/13 11:17
你好,肯定这个时候不能配合劳务公司了,现在公司都不考虑你的个人问题了,想把自己抹干净了,你就不考虑那么多了,说实话就可以的

一只朵拉 

2024 05/13 11:20
谢谢老师!!!!事实就是事实,那我到到时候开庭了我自己去说清楚。

王璐璐老师 

2024 05/13 11:24
你好,肯定的呀,你当时是在职员工,肯定是代表公司的

王璐璐老师 

2024 05/13 11:25
加油,等你的好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