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这个第四点为什么也是符合重分类啊老师,不能理解



当甲公司对戊公司的持股比例由30%增加至60%,并能够对戊公司实施控制时,其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是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中,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两种不同的核算方法。权益法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而成本法适用于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情况。
当甲公司增持戊公司的股权并实现控制时,意味着其对戊公司的影响力和控制程度发生了重大变化。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此时需要将核算方法从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以更准确地反映其对戊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控制能力,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经济实质。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除了追加或收回投资等情况外,一般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而在权益法下,投资方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变动情况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这种核算方法的变更并非简单的重分类,而是基于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关系的实质性变化,是为了提供更相关和可靠的财务信息。
2024 07/22 09:17

最瘦的胖子 

2024 07/22 09:44
我这样简单的理解下,就是说长投核算方法的变更,其实就是重分类是吧

最瘦的胖子 

2024 07/22 09:45
您意思我大概看懂了 就是说长投权益法到成本法的变更 其实过程是复杂的,不是简单的重分类

最瘦的胖子 

2024 07/22 09:45
是这样吗

朴老师 

2024 07/22 09:48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最瘦的胖子 

2024 07/22 09:56
老师 还有点有点疑惑 20%以下可以是金融资产,20%及以上是权益法,那从30%增资为60%,说是金融资产的重分类,表述对不对呢

最瘦的胖子 

2024 07/22 09:56
我是想表示不属于金融资产,是长投的核算转换

朴老师 

2024 07/22 10:09
这种表述不太准确。当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使其持有的股权投资由原来的金融资产(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变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长投的权益法核算)时,不能简单地称之为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新的持股比例和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重新评估该项投资的性质和会计处理方法。
具体来说,当持股比例从 30%增加到 60%,并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投资方应将对该公司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在会计处理上,应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即按照追加投资后所形成的新的投资成本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原持有的 30%股权投资可能需要按照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等相关科目。同时,新增投资部分按照实际支付的对价确定其成本。
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较大差异,转换时需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的重分类主要是指债权类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如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三类之间的重分类。而权益类金融资产(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通常不参与重分类。
金融资产重分类的相关规定较为复杂,具体的会计处理还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方式、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否存在减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