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递廷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所得税核算有关其他情况如下:(1)公益性捐赠100万元,非公益性捐赠10万元。 (2)该公司当年确认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3)年末存货账面实际成本500万元,預计可变现净值 390万元,存货期末技成本与可经现净償孰低法计价。 要求回答: (1)业务(1)中捐赠支出能否税前扣除?计算其企业所得税应钠税所得额的影呀。(2)业务(3)中,存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分别是多少?形成的暂时性签异属于应纳税鲜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新差异?计算其对所得受费用的影响。(3)计算2023年企业所得税应的税所得額和当期应的税额。(4)进行上述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以1000*12%=120万元大于公益性捐赠100万元,可以税前全额扣除。
非公益性捐赠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需要做纳税调增10万元。
2024 09/24 09:30

婵老师 

2024 09/24 09:34
存货的账面价值为390万元,计税基础为500哇缪啊吗。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500-390)*025=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