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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为什么不能给持卡人开具发票呢?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项时,为什么只能开普通发票。

m495618766| 提问时间:2024 12/25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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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销售方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不能给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以及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项时只能开普通发票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释: 1. **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相关规定,当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这是因为在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消费时,销售方已经实现了销售行为并缴纳了增值税,但由于该交易是通过预付卡(多用途卡)进行的,且预付卡在售卡环节已经开具了不征税的普通发票,因此销售方在持卡人实际消费时不再重复开具增值税发票。 2. **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项时只能开普通发票**:当销售方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项时,由于这笔款项实际上是预付卡内资金的转移,而非销售方直接从持卡人处收取的款项,因此销售方需要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因为支付机构在售卡环节已经就收取的预收资金缴纳了增值税并开具了普通发票,销售方在收到结算款时只是完成了与支付机构之间的资金结算,并未直接产生新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只需开具普通发票即可。 综上所述,销售方在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消费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以及在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项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预付卡业务的特殊性和税务处理的规定所致。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同时避免重复征税和发票滥用等问题的发生。
2024 12/25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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