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8.0 苹果版本:8.8.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个人售未满五年拆迁补偿住房要缴营业税

来源: 编辑: 2007/08/28 11:55:49 字体:

  近段时间,广州二手房买卖旺,一些市民将未满五年的拆迁补偿住房出售。由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距今还不超过五年,相关的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呢?广州地税昨日表示,个人销售未住满五年的拆迁补偿住房要缴纳营业税。

  王伯原有一套住房,因旧城改造,2004年被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列入征地拆迁的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把坐落在荔湾区的一套面积75平方米的商品房补偿给王伯,该新房核发的房产证上注明的时间为2005年8月。现在,王伯想以60万元的售价转让这套拆迁补偿的住房,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距今还不超过五年,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的营业税呢?

  广州地税解释,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交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68号)的规定,被拆迁户以其原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从房地产开发公司处获得了另一处不动产所有权,该行为不属于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被拆迁户销售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产权调换而取得的拆迁补偿住房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文件的规定确定该住房的购买时间。

  王伯拆迁补偿住房的房产证上注明的购买时间为2005年8月,如果王伯今年以60万元转让拆迁住房,应按规定全额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税款为:600000×5%=30000元。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多维协同联动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联动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