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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23初中级经济师报考通知公布 8月1日起报名

来源: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LJ 2023/07/25 16:39:12 字体:

摘要:济南2023初中级经济师报考通知公布 ,报名时间:8月1日9∶00—8月21日16∶00;缴费时间:8月24日9∶00—8月30日16∶00。现场核查时间统一定于8月21日—8月23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关于济南考区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号)、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济南考区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经济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及考试时间

初中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

批次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

11月11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1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2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2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本次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

(三)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四)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三、考区设置及考场安排

初中级经济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报名工作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工作地、居住地在济南市的应试人员,在济南市报名、考试。考场由国家考务管理系统随机编排,具体安排情况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

(一)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经济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唯一的档案号。

4.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之前的合格成绩滚动期结束。

(2)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3)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二)成绩查询

初中级经济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三)证书办理

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爱山东APP办理邮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应试人员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初级)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于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初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中级经济考试的条件。

(五)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六、报名安排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8月1日9∶00—8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8月24日9∶00—8月30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己注册的应试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时间超过一年的应试人员,须确认联系方式是否仍有效。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自动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自2023年报名起,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question/1525.html)。

(三)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现场核查时间统一定于8月21日—8月23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应试人员应在报考时选择本人所在区县的相应核查点。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报名时选择的区县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相关初级资格证书(仅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报考中级经济的提供)。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此项仅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上传)、学历证书电子版(此项仅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报考中级经济的应试人员上传),按照规定时间到报名时选择的区县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具有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报考中级经济的须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初级资格证书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到报名时选择的区县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相关初级资格证书原件。

4.应试人员上传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核查点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五)我市将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我市已设立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未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各核查点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各核查点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七、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7日9∶00至11月12日18∶00。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初中级经济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九、考试大纲

2023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5日 

附件

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资格核查点安排表

序号

核查机构

地址

审核时间

联系电话

1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23楼2317房间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86957762

2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中区卧龙路128号山东建设节能示范大厦19楼1917房间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87591781

3

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24号)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87952562
0531-87155509

4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1室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85905763

5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城区唐冶中路与文苑街交叉口东南150米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C311窗口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88161167

6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厅人才公共服务窗口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88871237

7

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清区通发路东段路北创促大厦10楼1019房间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87222430

8

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章丘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037房间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83228400

9

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阳区人民政府708室(开元大街129号)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84238960

10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511室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87878600

11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B区204室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84880107

12

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芜区文化北路40号莱芜区保险大厦二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201室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审核期间)0531-76211196
(其他时间)0531-76210158

13

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钢城区永兴路52号钢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北大厅8号窗口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审核时间)0531-77930862 

(其他时间)0531-75873010

14

起步区社会保障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市民中心服务大厅一楼A03社会保障服务窗口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66604391
0531-81175703

15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

济南市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山管委会办公楼409室

8月21日-8月23日,9:00—11:30、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0531-8811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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