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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软件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该企业是否可享受软件企业对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第一条的规定,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经认定并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软件企业。所称经认定,是指经国家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因此,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软件企业不适用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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