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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还剩一个月,财务们该清理清理往来款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那个人 2022/11/29 19:32:35  字体:

所谓往来账,就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是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往来账是否准确直接决定了企业财报真实性,往来账的不准确必定造成财报的失真。

因此,往来账的清理工作也是会计年终工作必做事项之一,尤其是距离年度结束的前一个月。如果往来款长期挂账,失真,会埋下不少税收风险,今天网校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年底清理往来款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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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往来账的核对、确认、催收和清理

1、应收账款:核对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金额,及时催收并将催收纳入考核,最大限度的收回款项,避免损失;做出账龄分析,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评估坏账风险,如有坏账及时申报扣除,避免长期挂账引来涉税风险;

2、其他应收款:核对欠款明细,包括职工以及其他方,要结清,避免损失或产生税务风险;

3、预收账款:核对合同条款,核实货物是否已经发出,劳务是否已经提供,及时按规定结转收入,避免造成迟延纳税的税收风险;

4、应付账款:核对合同条款,是否已到付款日期,按时付款;核实收款方信息,长期挂账的应付款是否还要支付,若已不能支付要及时结转收入;核实暂估金额是否属实、合理,并与对方沟通好,争取在汇算清缴之前取回发票,以免造成成本费用不能扣除纳税调整的风险;

5、其他应付款:核对债务方明细以及债务成因,及时付款,若已不能支付要及时确认利得。

2

特殊事项挂往来账的特殊处理 

1、股东借款的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 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从借款之日满一年后,要视同利润分配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建议企业在清理中发现有股东借款,应提示股东及时在年底前归还。即12月31日前还款,有需要可以年后再借。

2、同一客户挂不同往来账的处理 

同一客户供应商在不同往来科目挂账。建议尽可能调整至同一科目下,因为不同科目下多处挂账容易形成虚增资产和虚增债务,造成评估指标异常,带来稽查风险。对于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必然出现应收应付同时挂账。建议如有可能双方可签署抵账协议,把该客户的应收应付往来账进行抵销合并。2021年终关账及涉税风险规避年底往来账清理规避风险 。

3、不属于企业承担费用挂往来的处理 

企业承担了不属于企业的费用比如给个人的回扣或佣金,由于不能税前扣除,而挂在往来账。建议企业若确实负担了这部分费用,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即可,不要挂往来账。

4、企业间资金拆借的处理 

企业间的资金拆借,包括关联方之间和非关联方之间的借款。建议年底要核实是否签订合同,合同是否规定相应的利息,利息支付是否开具发票,避免因未签订合同、无偿使用、未开具发票、长期挂账等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违背常理自然引来税务稽查,需要财务提前关注。

5、挂账收入的处理 

企业将未开票收入暂时计入往来,甚至永久计入往来,不打算纳税的,这种想法赶紧打消,因为不开票收入占比已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

6、虚开发票挂账的处理 

企业因虚开发票资金不能回流而挂往来账的,此念头更不能,虚开发票是稽查的重中之重,存货、往来、收入不成比例,发票三流不一致等现象马上会让虚开发票的行为暴露。

7、发生坏账的处理 

企业发生坏账的,要及时做坏账损失,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并提前准备好如下资料: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 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8)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 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9)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 

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 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老师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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