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森林植被恢复费热点问题,4问4答!

来源: 海南税务 编辑:那个人 2022/12/30 11:15:10  字体: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后,征收范围、标准、减免等政策有变化吗?

答:除《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的规定外,划转后,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减免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后,缴纳义务人应如何申报缴款?

答:缴纳义务人依据林业等相关审批部门核定的费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前往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等向属地各市、县、区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和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三、缴纳义务人以前年度需缴纳但暂未缴纳的费款该如何申报缴纳?

答:划转以前和以后年度形成的欠缴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四、缴纳义务人缴纳费款后需要退库该如何操作?

答:森林植被恢复费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经严格审核并商有关财政、林草部门复核同意后,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更多推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