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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50%,还能继续计提吗?
【回答】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因此,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50%,法律上允许“可以”不再计提,但未强制不能继续计提,企业可以继续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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