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开具蓝字发票,销售方信息如何填写/修改?

来源: 北京海淀税务 编辑:那个人 2024/02/28 16:52:52  字体:

【问题】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蓝字发票时,销售方信息如何填写/修改?

【回答】

具体操作如下:

(1)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带出;

(2)销方地址:界面点击下拉选项可自动带出注册地址或生产经营地址,注册地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带出,“生产经营地址”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选择非涉证信息进行修改;

(3)电话:根据登记信息中的“生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自动带出,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选择非涉证信息进行修改;

(4)销方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可从已采集的存款账户账号中选择,如需修改和添加,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

注意:数电票票面上的“销售方信息”显示销售方名称和销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不显示销售方的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地址、电话等信息,若勾选银行信息后方“是否展示”选项,则会将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将展示在备注栏。”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购进设备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为企业省钱支招!

申报残保金需要什么资料?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