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退休后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个税?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苏米亚 2021/03/30 18:15:07  字体:

【问题】

退休后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个税?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符合下列条件的:

“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符合条件的,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正保会计网校财税问答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