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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深圳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今年并购了一家马来西亚上市公司,他们适用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和马来西亚会计准则,从2018年就已经适用新收入准则,2019年我公司决定暂不提前适用新收入准则,那么2019年合并报表时,马来西亚公司的报表是不是必须要做准则转换?
答案: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8月21日发布的通知中明确 “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其母公司在境内上市公司的,境内上市母公司可提前适用新金融工具和新收入准则;” 如果母公司未使用新金融工具和新收入准则,合并时需要将子公司的进行转换。也就是说马来西亚公司的报表是需要做准则转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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