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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收入准则实施后,还能使用“预收账款”么?与“合同负债”有啥区别?如何使用?
【答案】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确认并列示为合同负债。
预收账款特点:不强调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价款是预收账款,不能划分为合同负债;已收到款项 ;实际收到价款时。
合同负债特点:合同成立后履约之前收到的对价;存在具体的履约义务 ;实际收到的对价或未收到但拥有收取权利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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