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90 苹果版本:8.7.9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张美好 2019/05/27 18:08:36  字体:

选课中心

实务会员买一送一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需要的都在这里

资料专区

课程试听

抢先体验

课程试听

高薪就业

从零基础到经理

高薪就业

正保会计网校

问题:

我公司购买一块土地,合同于2017年签订,投产使用于2018年10月,2017年至2018年10月我们的土地使用税一直未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不是合同签订的次月开始申报缴纳?2017年至2018年10月我们的土地使用税一直未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不是合同签订的次月开始申报缴纳?

答案:

不是自签订合同的次月起,一般是批准征用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2019年财会职场晋升攻略:能力测评、实训演练、职业规划、就业上岗

初级考后求职规划、实操学习从此开启,戳图点击进入了解>

做账报税大练兵

学员讨论(0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