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梁云凤:房地产税营改增后不宜用最低税率

来源: 证券日报 编辑: 2015/05/25 14:10:40 字体: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研究员梁云凤5月19日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第71期“经济每月谈”上表示,对房地产业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模拟结果显示,税率越低对房地产业刺激越大,但考虑实际情况,尤其在当前地方主体税较少的情况下,房地产业营改增后并不适于采用最低税率,预计定于11%或13%比较合适。

“房地产业重复征税比较严重,主要有三重课税。”梁云凤表示,一是房地产业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比如提供建筑劳务要交营业税,卖房子时还要交营业税,从而导致重复征税。二是营业税与增值税之间存在重复征税。房地产业营业税和增值税纠缠不清,其中涉及大量的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增加了征税成本,也提高了纳税成本。三是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之间存在重复征税,针对同一征税对象,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有不同的征税规定,导致了重复征税。

梁云凤表示,我国未来的房地产业增值税应把商业地产,尤其是房地产的新建地产、商业地产的销售和转售都纳入征税范围。同时,建议未来房地产增值税进行进项税抵扣,把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都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

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主要是将新购入不动产和租入不动产的租金纳入进项抵扣。“经过测算,减税规模在8000亿元左右。这是一个粗略的估算,是根据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大体测算得出的。”

按照计划,今年房地产业将纳入营改增范围内。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在2015年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