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车已代扣车船税,机构所在地登记是否需再缴纳?
答: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七条规定,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因此,在异地已代扣代缴车船税的,登记地不需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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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七条规定,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因此,在异地已代扣代缴车船税的,登记地不需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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