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减免所得税优惠应当在那个表填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规定,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企业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选择填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规定,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企业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选择填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