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住房什么情况下可以减按1.5%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的规定,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企业出租住房可以减按1.5%缴纳增值税:
1.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3.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可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需要明确的是,上述“向个人出租住房”中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