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读博士期间有工资,父母一方是否还可以填报子女教育附加个税扣除?
答:如果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父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