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批发企业需要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才能开具成品油发票吗?
答:《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338号)第一条规定,本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履行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及其变更、注销手续。本指南发布前已注册成立并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应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本指南发布后注册成立或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备案。
第五条“备注流程”规定:
(一)企业线上备案操作。企业履行备案手续,访问“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主页(oilsyggs.mofcom.gov.cn/oil/),点击“企业用户”,注册账号并登录,添加“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填写《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信息表》,上传相关材料图片,确认无误后提交。
企业履行备案变更手续,通过“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变更相关信息,上传变更后的相关材料图片,确认无误后提交。
企业履行备案注销手续,通过“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上传相关材料图片,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操作。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访问“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主页(oilsyggs.mofcom.gov.cn/oil/),点击“管理用户”,登录部门账号,通过“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查看企业提交的备案信息。企业备案信息和材料齐全的,予以备案;企业备案信息和材料需要补充修正的,填写补正提醒信息。完成备案后,企业备案信息将同步向税务部门推送。
(三)备案回执单打印。完成备案后,企业可通过“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打印备案回执单,持备案回执单到税务部门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根据上述规定,成品油批发企业需要通过“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主页进行备案,完成备案后持备案回执单到税务部门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