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与企业用户签订的供水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书面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供水公司与企业用户签订的供水合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列明的合同,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书面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供水公司与企业用户签订的供水合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列明的合同,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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