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影响A级评定的"非正常原因零申报"?
答: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的解读
“非正常原因”是指排除经营主体正常经营(包括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存在未抵减完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之外的其他原因。增值税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
答: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的解读
“非正常原因”是指排除经营主体正常经营(包括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存在未抵减完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之外的其他原因。增值税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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