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82 苹果版本:8.6.82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贵州省整薏仁米加工行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

来源: 贵州省税务局 编辑: 2018/12/27 17:27:34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薏仁米加工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精神,进一步支持我省发展民营经济及特色农产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结合我省薏仁米加工耗用农产品实际,经与贵州省财政厅会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决定对我省薏仁米加工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我省范围内从事薏仁米加工销售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薏仁谷(带壳)加工薏仁糙米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为生产1吨薏仁糙米耗用1.50吨薏仁谷(带壳);购进薏仁糙米加工薏仁米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为生产1吨薏仁米耗用1.17吨薏仁糙米。

二、在我省范围内从事薏仁米加工销售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薏仁谷(带壳)加工薏仁糙米并用于连续生产薏仁米的,其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为生产1吨薏仁米耗用1.755吨薏仁谷(带壳)。

三、《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试点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6号)附件1《贵州省扩大试点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中关于薏仁米加工行业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同时废止。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24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