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近日,有朋友向税务机关缴纳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来咨询是否增加了新的税种。今天,就和大家唠唠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在人防重点城市的市区(直辖市含近郊区)新建民用建筑,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由建设单位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规定的易地建设费标准缴纳的建设费用。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新税种吗?
不是,属于行政上的非税收入,只不过划分到税务机关来负责征管。
2020年12月,《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印发,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印发,明确了具体的征管事项。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如何计算?
应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收费标准。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当地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制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人防办备案。
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如何核算?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并不属于税收,属于企业建设项目需要缴纳的费用,建议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如自建房屋,可计入“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计入“开发成本”。
四、政策依据
(一)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二)主要文件
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
2.《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办字〔2003〕18号);
3.《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作者:刘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