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83 苹果版本:8.6.83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大不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 2021/05/10 17:19:54 字体:
2021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了公告2021年第15号,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大力向先进制造业倾斜。那么2021年第15号公告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两个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税收文件相比较,有哪些不同呢?

一、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扩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
自2019年6月1日起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规定:
自2021年4月1日起,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相比84号公告,15号公告增加了“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企业。

二、制造业企业留抵退税条件的宽松度和优惠力度远大于39号公告

制造业企业留抵退税优惠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不同如下表:


1

2

(点击查看大图)

作者:裴老师(正保财税咨询专家)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