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是事业单位高中学校食堂,上级要求我们单独核算,单独建账,在银行开立食堂专户,是两个分别是建行,和农行,只看前供货商开来发票都是写的某某学校食堂,没有统一代码和开户行,现在感觉不太对,我们付款用食堂专户付款,考虑三流一致,单独核发票抬头还是某食堂吗?税号这学校也不对,开户行写食堂的,我们食堂没有税号,没有营业执照,可以让供应商来学校名称,在普票备注里这食堂,抬头开户行这我们经常用的食堂专户账号吗?正确的处理是怎样?求指点?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老师认为应该将发票抬头改为学校。
有关实务工作中的问题,您可以到财税问答提问:https://www.chinaacc.com/ask/hangjia
因为老师主要负责应试考试,没有相关的实操经验,在这方面也不是特别专业的,您可以试着到实务免费答疑板进行提问看看,那里有更专业的老师。感谢您的理解。
祝您学习愉快!
10/16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