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和企业A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A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几年后甲才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其和A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部门根据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做出:已过仲裁申请时效,请求不予支持的裁决。 问题:这种情况下,甲应该怎么办呢?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认为,劳动者离职后,对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争议,一般应当在一年内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因此,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实务中,建议综合实际情况,咨询更专业的律师人员。
祝您学习愉快!
02/11 23:18

丢了玉兔的嫦娥 

02/12 13:05
现在超期了,应该怎么办?

周老师 

02/12 13:06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抱歉,注会经济法考试中并不涉及该内容,个人认为此时不予支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际中,建议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下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或者专业律师,以便于您更有效率的解决问题~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