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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CPA会计中有关形成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如果承租人承担初始直接费用A,应当计入使用权资产,同时,税法规定该笔费用可以在实际发生时一次性税前扣除。讲义中说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A,计税基础为0(已经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怎么理解计税基础为0呢?没明白(已经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句话?

桃酥毛巾卷| 提问时间:04/1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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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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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承租人承担初始直接费用A的情况下,这笔费用会计上计入使用权资产,因此账面价值增加了A。但税法允许该笔费用在实际发生时一次性全额从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意味着从税务角度来看,这部分费用已经处理完毕,不再与任何未摊销的资产或负债相关联,所以其计税基础为0。
祝您学习愉快!
04/15 16:10
桃酥毛巾卷
04/16 10:53
这笔初始直接费用如果站在费用的角度来看,允许实际发生时一次性全额扣除,那么说明未来可抵扣数额为0,负债的计税基础是账面价值-未来可扣除的总金额。那么,计税基础不就应该是账面价值,为什么会是0呢?
张老师
04/16 11:2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应该按照您说的角度理解的

这部分初始直接费用计入资产科目了,会计上并没有一次性扣除,以后期间会扣除,税法上本期一次性扣除,所以本期纳税调减,以后纳税调增,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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